墾丁大街建築大解放 限高3樓擬放寬至5樓
2017-07-04 17:16聯合報 記者潘欣中╱即時報導
屏東墾丁是南台灣度假勝地,在寸土寸金的墾丁大街,四處林立的違建可望就地合法!墾管處在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,提案將一般管制區依開發強度重劃3個次分區,強度最高的墾丁大街列為「管一」, 建物擬由現行3樓、11公尺放寬至5樓、17公尺;墾丁人大樂,環團則批後患無窮。
墾管處在「4通」中提出國家公園都市計畫新概念,提案將齊頭式平等的一般管制區,依不同的開發強度重劃為3個次分區,墾丁大街就列為「管一」,建議放寬建物限制到5樓17公尺,草案內容將在本月底公展,9月隨主要計畫送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。
屏東縣環保聯盟理長洪輝祥認為,這是為困擾已久又無法解決的墾丁大街違建問題「解套」,等於是幫既有違建「就地合法」;他批政府當初為保護「天際線」訂定的建築高度限制,因未落實違建拆除最後妥協,其他一般管制區會有樣學樣,在5年一次的通盤檢討要求比照辦理,墾管處這次棄守,將後患無窮。
墾管處長劉培東說,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的經營管理不能「一視同仁」,隨時代演進,依開發強度劃分多個次分區,是解決區內開發強度不一現象的好方法,且已在陽明山國家公園施行多年,不能說是為既有違建「解套」或「就地合法」;主計劃送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大會通過後,未來還是擬細部計畫。
墾管處說,「管一」建物放寬限制後,勢必增加遊客的量體,對因此增加的汙水、道路交通負荷、公廁需求等基礎公共設施,也提配套的應對措施;建物放寬後的屋主,將依回饋機制繳納回饋金至公庫,做為公共設施經費來源;現有回饋金計算方式,是公告現值乘增加面積再乘5%。
房仲業者說,墾丁大街的建物已達超飽合狀態,在屋主惜售心理下,有行無市,每年只有1、2件零星交易,估計地坪每坪約200萬元,如果建物放寬樓層和高度,對墾丁房地產市場是一大利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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