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主注意,台北市稅捐處表示,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調整房屋稅基,決議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、地上權房屋及適用新標準單價房屋調降稅基,從7月1日起實施。調降房屋稅的影響戶數,適用新折舊率標準房屋為2.1萬戶、地上權房屋為4千多戶,單一自住房屋則有22.5萬戶。
稅捐處說明,這次房屋稅基主要調整為:一、適用2014年7月起新標準單價的房屋採用新的折舊率,各種構造房屋調高折舊率幅度介於0.14%~0.27%,例如鋼骨造、鋼筋混凝土造房屋,由原折舊率每年1%提高至1.17%。二、地上權房屋按其街路等級調整率調降2級。三、本人、家戶持有全國單一且自住並設立戶籍的房屋,房屋稅基折減16%,折減額度最高以250萬元為限,即減稅額度最多為3萬元。
稅捐處表示,因配合財政部今年3月訂定新的房屋折舊率參考基準,決議新折舊率適用2014年7月起新標準單價的房屋;另外考量地上權房屋受限於存續期間,房屋買賣價格較一般房屋低,在比較房屋區位價值時,應與一般房屋有別,因此調降地上權房屋的街路等級調整率。
至於事關自住客權益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,市府先前就曾研議,家戶全國若只持有1戶自住房屋,房屋稅負應可更低,考量自住房屋不該區分新舊,且高級住宅的調降額度應有上限,所以決議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採用差異化稅基,稅基的折減額度最高以250萬元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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